论先秦儒家对礼制合法性基础的理论构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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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李国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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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华东师范大学哲学系,上海应用技术学院社会科学系,上海,20006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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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项目: | 上海教育委员会人文社科项目,国家哲学社会科学课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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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面对因天命陨落而产生的礼的合法性危机,以礼制秩序为追求目标的先秦儒家,为重建礼制合法性基础进行了积极的探索.孔子以"仁"释"礼",开启了从人道角度为礼寻求内在合法性基础的先河.孟、荀殊途同归地发展了孔子的思想.孟子从"性善论"出发,以人之内在本性为前提进一步确立以人道原则为礼制合法性的理论基础;荀子以"明于天人之分"的天道观表达了对人道原则的彻底贯彻与对天命统治的彻底否定,他从"性恶论"出发论证了"制礼"的必要性和合法性,不仅进一步确立了人道原则为礼制合法性基础,还将人道原则转换成具体的社会生活,为先秦儒家礼制思想走向现实政治并成为独尊的政治意识形态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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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先秦儒家 礼制 合法性 仁 人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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