档案行政执法公示制存在的问题与对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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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杨建明.档案行政执法公示制存在的问题与对策[J].办公室业务,2011(11):54-5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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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杨建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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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河北省张家口市档案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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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所谓档案行政执法公示制,就是把档案行政机关的执法依据、执法程序、管理职能、工作标准、工作时限及违法责任、社会监督形式等全面向社会公开昭示,以规范档案行政执法行为的制度。近年来,随着我国政府法制化建设的不断推进,档案行政执法公示制逐步成为各级档案行政管理部门发行职能的基本手段之一。实践证明,档案行政执法公示制,既是对公开办事制度的深化和发展,又是对档案行政执法责任的升华,它将承诺制与优化服务融入其中,体现了档案行政执法自身的特点,是深化档案行政执法责任制,促进依法行政的重要举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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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行政执法公示制 档案行政机关 档案行政执法责任制 公开办事制度 档案行政管理部门 行政执法行为 管理职能 面向社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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