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论山东抗日民主根据地的人民调解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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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李庚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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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 <正> 早在抗日战争时期,我山东抗日民主根据地的人民调解工作就发展很快、很普遍。认真总结过去根据地的这一历史经验,无疑将对我们实施新宪法关于在城乡设人民调解委员会的规定有着现实的借鉴意义。抗日战争爆发后,山东抗日民主政权为适应抗日战争客观情势发展的需要,在加强司法建设的同时,大力扶植和发展了人民调解工作。一九四一年春末,山东省临时参议会通过并施行了《改进司法工作纲要》①,按《纲要》第四条规定:“为便利诉讼及易于了解案情,缩短民众讼累计,各区乡成立调解委员会。”同年四月十八日,山东省当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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