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论三大空想社会主义者的法律思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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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倪健民 万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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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正> 被恩格斯称为“社会主义创始人”的三位伟大的空想主义者——圣西门、傅立叶和欧文,在人类法律思想发展史上有着重大的贡献。他们用社会主义的崭新观点来看待法的问题,揭露和批判了资本主义法律制度的黑暗及其虚伪性,并详尽地描绘了消除灾难和建设新社会的理想法律制度,这不仅为人类法律思想宝库提供了珍贵的思想资料,而且为马克思主义法学的产生提供了丰富的素材。本文拟就三大空想社会主义者法律思想的主要内容,作些初步探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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