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凉山彝区法院民事调解工作的优化——以聘“德古”为特邀人民陪审员为契入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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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张邦铺.论凉山彝区法院民事调解工作的优化——以聘“德古”为特邀人民陪审员为契入点[J].西华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14,33(4):82-8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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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张邦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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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西华大学社会纠纷解决研究中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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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项目: | 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彝族民间调解制度研究”(项目编号:11CFX053);四川省高等学校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基层司法能力研究中心重点项目“彝族习惯法司法适用研究”(项目编号:JCSF2013-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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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基于凉山彝族地区“德古”调解的既有传统及优点,凉山州两级法院经过实践探索,建立了特邀人民陪审员制度,即通过将“德古”聘为特邀人民陪审员,充分发挥“德古”调解的作用,从而使之更好地优化法院民事调解工作。但这一制度在实践中还存在一些不足,因此应通过对“德古”进行法律知识培训、加强对“德古”调解案件的指导、以国家法为指导的同时结合合理的彝族习惯法等,来进一步完善特邀人民陪审员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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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凉山彝族 “德古”调解 民事调解 特邀人民陪审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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