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遗传资源和传统知识法律保护机制国际探索的成就与不足——评CBD事先知情同意机制和FAO农民权机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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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严永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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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贵州大学,法学院,贵州,贵阳,55000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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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项目: |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吴汉东教授主持之教育部招标课题“知识产权制度的变革与发展研究”子课题“知识产权国际保护与传统知识的保护”的阶段性成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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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传统知识是长期以来传统部族在长期的生产生活实践中创造出来的知识、技术、经验的总称,是一种知识形态和知识产品。CBD等国际组织对遗传资源及有关传统知识的保护进行了多年的探索,在保护机制上取得了一定的创新。CBD开创的事先知情同意机制和FAO开创的农民权机制为其代表。两种机制均在物权层面设计了遗传资源及有关传统知识的保护规则,但前者具有较强的保障力,后者基本上还是一种道义意义上的权利。但只有提供知识产权保护方能充分实现传统部族在传统知识上的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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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遗传资源 传统知识 事先知情同意 农民权 |
文章编号: | 1000-5099(2006)03-0031-0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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