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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农民是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主体
引用本文:姜作培,费凡.论农民是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主体[J].福建论坛(人文社会科学版),2006(6):43-47.
作者姓名:姜作培  费凡
作者单位:南通市委党校,江苏,南通,226007
摘    要:理论分析和实际情况表明,亿万农民是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主体。在思想认识上和行动上是否把农民作为新农村建设的主体,事关新农村建设的兴衰成败。要牢固地确立农民在新农村建设中的主体地位,必须尊重和维护农民的民主权利,保障和增进农民的合法利益,鼓励和保护农民的创新精神和创新实践。同时要全面提高农民的综合素质,方能使农民真正成为新农村建设伟大事业的价值主体和创造主体。

关 键 词:农民  新农村建设  主体地位
文章编号:1671-8402(2006)06-0043-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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