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区际民事保全措施相互协助机制探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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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贺万忠.我国区际民事保全措施相互协助机制探索[J].江海学刊,1999(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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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贺万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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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武汉大学法学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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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由于香港澳门回归,我国“一国两制四法域”格局基本形成,区际民商事裁判相互承认和执行随着各法域之间经济交往日益频繁而与日俱增。为避免有效裁判的执行因当事人或争议标的分处不同法域而受影响,建立我国各法域之间区际民事保全措施相互协助机制,以确保各法域法院或仲裁庭终局裁判权威性,并推动区际民商事法律关系健康稳定发展,已成为十分迫切之事。阻碍我国区际民事保全措施相互协助的因素 民事保全措施是我国各法域民事程序法中一项必不可少的制度,是指法院或仲裁庭在民商事诉讼或仲裁中,对可能由于当事人行为或客观原因,使以后裁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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