析马克思的“重建个人所有制”思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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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李韦,张雯雯.析马克思的“重建个人所有制”思想[J].重庆邮电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8,20(2):9-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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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李韦 张雯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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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中央民族大学,北京 100081;西南大学 政治与公共管理学院,重庆 4007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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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我国学术界对马克思的“重建个人所有制”思想主要有以下三种观点,即马克思要“重新建立”的“个人所有制”分别是指“生活资料的个人所有制”,生产资料的“人人皆有的私有制”和生产资料的公有制,这些观点并不符合马克思的原意。事实上,劳动者个人所有制的内涵应该是生产资料,而不是消费资料或者生活资料;重新建立的劳动者个人所有制是在全社会范围内建立起来的单一的公有制,是对私有制的扬弃。同我国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公有制也是有区别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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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马克思 重建个人所有制 私有制 传统公有制 |
收稿时间: | 2007/10/9 0: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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