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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参加社会保险的劳动者这样维权
引用本文:军玮.未参加社会保险的劳动者这样维权[J].经营管理者,2006(6):16-16.
作者姓名:军玮
摘    要:<正>《劳动法》(第七十三条)从退休、患病负伤、因工伤残或者患职业病、失业、生育五个方面,规定劳动者应依法享受社会保险待遇。由此对应的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五种保险统称为社会保险。《劳动法》第一百条规定:“用人单位无故不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其限期交纳: 逾期不缴纳的,可以加收滞纳金。”《失业保险条

关 键 词:社会保险待遇  劳动者  维权  失业保险  生育保险  《劳动法》  养老保险  医疗保险  工伤保险  职业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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