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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产品质量法》关于缺陷的界定标准问题
引用本文:谭玲.我国《产品质量法》关于缺陷的界定标准问题[J].学术研究,2003(8):94-97.
作者姓名:谭玲
作者单位:广东省公安司法管理干部学院
摘    要:产品责任以产品存有缺陷为前提。而我国《产品质量法》关于缺陷的界定有两个标准,一是具有“不合理危险”,二是“不符合强制性标准”。这种双重标准在理论上和实务中的效绩,是本文需要探讨的问题。

关 键 词:产品  缺陷  不合理危险  强制性标准
文章编号:1000-7326(2003)08-0094-04

On the Definition of Defect according to China' s ‘Law of Product Quality'
Abstract:
Keyword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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