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李贽的“以自然之为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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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蔡锺翔.论李贽的“以自然之为美”[J].中国人民大学学报,1994(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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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蔡锺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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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中国人民大学中文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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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在李贽的哲学和美学思想中,“自然”既是人格美的标准,也是艺术美的标准,人格理想和审美理想是相通的。崇尚自然真诚,追求思想自由,是李贽人生哲学的要义;“以自然之为美”是李贽文艺理论的核心。李贽的文艺自然论具有时代的特色:一、以自然反对礼教、反对道学;二、突破以平淡中和为自然的传统观点;三、以情性自然为出发点。他的自然论是较前人更为彻底的自然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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