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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船山关于“兴、观、群、怨”的阐释
引用本文:许山河.王船山关于“兴、观、群、怨”的阐释[J].湘潭大学学报,1986(4).
作者姓名:许山河
摘    要:船山在《诗绎》中说:“‘诗可以兴、可以观、可以群、可以怨’。尽矣,辨汉、魏、唐、宋文雅俗得失以此,读三百篇者必此也。”这段话说明,他对孔子的“兴、观、群、怨”说十分推崇,认为它不仅是评价诗歌雅俗、得失的标准,而且读诗也必须以它为指归。清代的诗论家,论诗各有自己的癖好,如王士禛喜言“神韵”,沈德潜喜言“格调”,翁方纲喜言“肌理”,船山则喜言“兴、观、群、怨”。船山诗论中论及“兴、观、群、怨”之处,比比皆是,无论是评诗、论诗,他都喜把“兴、观、群、怨”作为标准、纲领拈出,发表了许多精辟的见解。深入探讨船山对“兴、观、群、怨”的解释,将有助于我们全面、准确地理解他的文艺思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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