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 | 数字技术的应用为司法质量评估处理了海量信息,因而能够提高评估的置信水平.然而大数据于司法质量评估的价值远不止是对司法数据量的扩容.厘清司法质量评估大数据模式的运作逻辑和实践方式,是大数据技术能度和风险控制的实现基础.大数据技术的应用能够改变传统司法评估体系自上而下的单一建设逻辑,能够提高司法数据的数量和质量,能够实现司法评估的跨界分析.实践中,案件工作量测算和裁判质量评估作为司法评估中的基础模型对于大数据的应用存在认识不足的问题,究其根本是司法实践中对"司法大数据应用"存在认知偏离.司法质量评估的大数据模式需要以数据驱动为底层逻辑,以统一的"司法大数据语料库"为建构基础,以足量的结构化司法数据为运作资料,以司法区块链为运作载体进行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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