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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国际合同管辖权的确定——“适当—和谐论”的视角
作者姓名:吕岩峰  闫峰
作者单位:吉林大学法学院
基金项目:国家社会科学基金后期资助项目(14FFX048);
摘    要:国际合同管辖权是一个需要加强研究的问题。当事人意思自治原则是合同管辖权确定的首要原则,特殊地域管辖规则是确定合同管辖权的一般规则,基于某些合同的特殊性,也可以确立诸如“有利于保护权益”原则等特殊管辖规则。“适当—和谐论”要求在解决合同管辖权问题上,以尊重当事人双方的意愿、有利于保护和实现当事人的正当权益、促进合同关系经济及社会功能的发挥、促进国家间经济交往与司法合作为基本取向。

关 键 词:国际合同管辖权  当事人意思自治原则  特殊地域管辖规则  有利于保护权益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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