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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化医改政策中有关“政府主导”几个需要澄清的误区
引用本文:曹永福.深化医改政策中有关“政府主导”几个需要澄清的误区[J].山东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13(1).
作者姓名:曹永福
作者单位:山东大学人文医学研究中心,济南,250012
基金项目: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基金项目"中国(大陆)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价值取向研究",山东大学自主创新基金重点项目"脱离人体的器官和组织的社会伦理法律问题研究"
摘    要:“政府主导”是深化医改政策的重要原则.然而,在对该原则的解读和实施中存在着“政府主导即政府包办、即公立医疗机构主导、即高度行政化、即要排斥市场机制”等误区,对此需要加以澄清.我国基本医疗保障体系由政府主导,但并非政府包办,而应由政府、用人单位和个人共同承担筹资责任;我国医疗服务市场存在的必然性以及“政府失灵”的存在,使政府包办一般医疗服务没有必要.“政府主导”也不是公立医疗机构主导,医疗服务体系完全可以通过市场机制运作,“公立医疗机构主导”不利于公平医疗服务市场的建立.深化医改要加强政府对医疗卫生事业改革与发展的主导作用,但绝不是要回归计划经济体制下的“高度行政化”.政府主导不是要排斥市场机制,在医改中发挥政府主导的同时,市场机制同样可以起到基础性作用.

关 键 词:深化医改  政府包办  公立医疗机构主导  高度行政化  排斥市场机制

An Analysis of Misinterpretations Regarding Government Guidance in Healthcare Reform and Their Corrections
CAO Yong fu.An Analysis of Misinterpretations Regarding Government Guidance in Healthcare Reform and Their Corrections[J].Journal of Shandong University(Philosophy and Social Sciences),2013(1).
Authors:CAO Yong fu
Abstract:
Keyword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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