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论我国行政不作为案件检察监督的完善——建立检察机关对行政不作为案件的公诉制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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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韦文法,王岚.试论我国行政不作为案件检察监督的完善——建立检察机关对行政不作为案件的公诉制度[J].广西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9,31(Z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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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韦文法 王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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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广西贵港市人民检察院,广西贵港,537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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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行政不作为是行政主体未履行具体的法定作为义务.并且在程序上没有明确意思表示的行政行为,行政不作为的危害?Ζ 后果十分严重.但目前尚缺乏有效救济.本文从检察机关进行检察监督的角度出发.认为检察机关对行政不作为进行检察监督具有必然性和可行性,提出应赋予检察机关对行政不作为案件提起公诉的权利,并对提起公诉的行政不作为案件的范围、前置程序、行政不作为公诉的提出、检察机关的举证责任进行了讨论,以建立检察机关对行政不作为案件的公诉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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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行政不作为 检察监督 公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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