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检索      

试论我国行政不作为案件检察监督的完善——建立检察机关对行政不作为案件的公诉制度
引用本文:韦文法,王岚.试论我国行政不作为案件检察监督的完善——建立检察机关对行政不作为案件的公诉制度[J].广西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9,31(Z2).
作者姓名:韦文法  王岚
作者单位:广西贵港市人民检察院,广西贵港,537000 
摘    要:行政不作为是行政主体未履行具体的法定作为义务.并且在程序上没有明确意思表示的行政行为,行政不作为的危害?Ζ 后果十分严重.但目前尚缺乏有效救济.本文从检察机关进行检察监督的角度出发.认为检察机关对行政不作为进行检察监督具有必然性和可行性,提出应赋予检察机关对行政不作为案件提起公诉的权利,并对提起公诉的行政不作为案件的范围、前置程序、行政不作为公诉的提出、检察机关的举证责任进行了讨论,以建立检察机关对行政不作为案件的公诉制度.

关 键 词:行政不作为  检察监督  公诉
本文献已被 万方数据 等数据库收录!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