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和谐社会与性别研究 |
| |
引用本文: | 李培林.建设和谐社会与性别研究[J].社会学家茶座,2005(4):93-96. |
| |
作者姓名: | 李培林 |
| |
作者单位: | 中国社会科学院社会学研究所研究员 |
| |
摘 要: | 在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过程中,注意保护妇女的权益,提高妇女的社会地位,缩小性别在教育、就业和收入等方面的差异,充分发挥妇女创造力,促进男女的平等发展,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一个重要方面。
|
关 键 词: |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 和谐社会 社会地位 平等发展 妇女 创造力 注意 |
本文献已被 维普 等数据库收录!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