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生态民歌舞台演绎述论——以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为视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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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刘亚辉 胡小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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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1. 山东大学艺术学院,山东济南,250013 2. 贵州民族大学音乐舞蹈学院,贵州贵阳,55002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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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 原生态民歌的舞台演绎已经发展成为一种常态化的舞台表演类型,其艺术可行性和文化社会意义也已经得到了普遍的认可;舞台演绎是对作为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原生态民歌进行传承、传播和开发利用的一种有效方式,对于原生态民歌的传承、传播和保护具有重要意义;在对原生态民歌进行舞台演绎过程中也出现了一些问题,这就需要借助以"非物质文化遗产法"为核心的非物质文化遗产政策法规体系来进行规范,确立以传承和传播为主的保护原则和有效保护的基础上的合理利用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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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非物质文化遗产 原生态民歌 舞台演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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