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层社会对国家法律实践的四种态度——以关系社会中的非正式制度为背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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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易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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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北方民族大学,法学院,宁夏,银川,75002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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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通过中国特征性的关系社会所构建的民间法规范,对待国家法律时主要表现为接纳、渗透、规避与对抗四个方面,其中渗透、规避和对抗态度将导致与正式法律的关系紧张,并使非正式规范的走向潜规范化,因此,有必要对这些规范进行适当的引导和调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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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非正式规范 关系 态度 调控 |
文章编号: | 1008-5254(2008)01-0076-04 |
修稿时间: | 2007-10-1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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