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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层社会对国家法律实践的四种态度——以关系社会中的非正式制度为背景
作者姓名:易军
作者单位:北方民族大学,法学院,宁夏,银川,750021
摘    要:通过中国特征性的关系社会所构建的民间法规范,对待国家法律时主要表现为接纳、渗透、规避与对抗四个方面,其中渗透、规避和对抗态度将导致与正式法律的关系紧张,并使非正式规范的走向潜规范化,因此,有必要对这些规范进行适当的引导和调控。

关 键 词:非正式规范  关系  态度  调控
文章编号:1008-5254(2008)01-0076-04
修稿时间:2007-1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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