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议我国市场经济主体的理性素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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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严炜.浅议我国市场经济主体的理性素质[J].聊城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3(4):26-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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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严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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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武汉科技大学文法与经济学院,湖北,武汉,43008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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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我国市场主体的理性素质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要求不相适应 ,致使社会生活中充斥着大量的非理性行为 ,经济领域尤其猖獗 ,产生种种弊端 ,严重扰乱了市场经济秩序。如何克服这种非理性的状况、塑造和提高市场主体的理性素质、促使其行为合理化、理性化是当务之急 ,可从四个方面着手 :首先要坚持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建设 ,其次以教育的发展和科技的振兴弘扬理性 ,再次熟悉并精通法律 ,增强法制观念 ,以法制的健全推进理性素质提升 ,最后要以人文精神重建提升市场主体的理性素质。只有市场主体理性的素质水平不断提高 ,才能不断提高我国的国际竞争力 ,全面应对入世 ,促进我国市场经济的有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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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市场经济 市场主体 理性 |
文章编号: | 1672-1217(2003)04-0026-05 |
修稿时间: | 2003年3月12日 |
Simple Comments on the Rational Qualities of Market Economy Bodies of Our Country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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