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村自治中村民主体意识的回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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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张纬武.乡村自治中村民主体意识的回归[J].重庆文理学院学报,2021,40(4):11-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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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张纬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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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澳门科技大学 法学院, 中国 澳门 99907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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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项目: | 重庆市社会科学基金项目“重庆市新乡贤解决农村土地纠纷的模式与实现机制研究” (2018PY2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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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村民自治作为乡村治理的基础,直接影响着乡村治理绩效。村民自治以村民为主,在乡村自治中村民具有参与者、受益者以及评判者角色的主体地位。随着大量农村人口涌入城市发展,村民自治主体明显缺位,出现村民对本村事务关注度下降、自治组织工作乏力、自治组织职能定位模糊等问题。促进村民主体意识的觉醒,构建物质利益联结体,建立乡村人才吸纳与培育制度,明确乡村自治组织职能,规范乡村自治权力运行,最终形成以村民为主的共商、共治、共享的乡村治理格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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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村民自治 主体意识 农村 村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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