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检索      

乡村自治中村民主体意识的回归
引用本文:张纬武.乡村自治中村民主体意识的回归[J].重庆文理学院学报,2021,40(4):11-20.
作者姓名:张纬武
作者单位:澳门科技大学 法学院, 中国 澳门 999078
基金项目:重庆市社会科学基金项目“重庆市新乡贤解决农村土地纠纷的模式与实现机制研究” (2018PY24)
摘    要:村民自治作为乡村治理的基础,直接影响着乡村治理绩效。村民自治以村民为主,在乡村自治中村民具有参与者、受益者以及评判者角色的主体地位。随着大量农村人口涌入城市发展,村民自治主体明显缺位,出现村民对本村事务关注度下降、自治组织工作乏力、自治组织职能定位模糊等问题。促进村民主体意识的觉醒,构建物质利益联结体,建立乡村人才吸纳与培育制度,明确乡村自治组织职能,规范乡村自治权力运行,最终形成以村民为主的共商、共治、共享的乡村治理格局。

关 键 词:村民自治  主体意识  农村  村民
点击此处可从《重庆文理学院学报》浏览原始摘要信息
点击此处可从《重庆文理学院学报》下载免费的PDF全文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