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年金基金管理试行办法》出台 |
| |
摘 要: | 劳动与社会保障部、中国银监会、中国证监会和中国保监会联手出台了《企业年金基金管理试行办法》,该办法自5月1日起和《企业年金试行办法》同时施行。办法规定,单个投资管理人管理的企业年金基金财产,投资于一家企业所发行的证券或单只证券投资基金,按市场价计算,不得超过该企业所发行证券或该基金份额的5%;也不得超过其管理的企业年金基金财产总值的10%。企业年金基金财产不得相互出资或相互持有股份。办法指出,企业年金基金必须进行专户管理。企业年金基金的委托人、受托人、账户管理机构、托管人之间,都要建立书面合同,并报劳动保障行政…
|
本文献已被 CNKI 万方数据 等数据库收录!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