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金融制度创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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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孙永波,陈柳钦. 论金融制度创新[J]. 北京工商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2002, 17(3): 34-38. DOI: 10.3969/j.issn.1009-6116.2002.03.0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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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孙永波 陈柳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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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1. 北京工商大学商学院,北京100037;2. 天津国际经济技术合作公司,天津30005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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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金融制度创新可定义为引入新的金融制度因素或对原有金融制度进行重构.金融制度创新作为基于制度层面上的金融创新,它也遵循制度创新的五个步骤.金融制度创新从创新主体的不同考虑有需求诱导型创新和供给主导型创新,从创新内容上看有金融组织制度创新、金融市场制度创新以及金融监管制度创新等类型.我国金融制度创新至少应注意:明确金融制度创新的发展目标与思路,增强微观金融企业在金融制度创新中的地位和作用,正确处理金融监管与金融创新的关系,加强金融制度创新的理论研究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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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金融制度 金融创新 金融制度创新 |
文章编号: | 1009-6116(2002)03-34-05 |
修稿时间: | 2001-11-20 |
On financial system innovation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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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bstract: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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