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宜居城市先从宜居社区抓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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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张朝雄.建宜居城市先从宜居社区抓起[J].社区,2006(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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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张朝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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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20世纪90年代,联合国第二届人类居住地大会提出了“城市应当是适宜居住的人类居住地”的概念,并得到了国际共识,“宜居城市”成为了21世纪新的城市观。目前国内对“宜居城市”的概念还没有一个统一的说法。通过文献回顾和专家咨询,我们认为,宜居体现的是综合概念,它包括公众对于居住空间、社区空间和公共空间的评价。它包含并超越了安居概念,其宗旨在于居住地的全面和可持续发展。人们在理想状态下的城市宜居因素是均衡的——涵括了对于个人微观居住环境、社区生活中观环境和城市的经济发展、社会保障、人文条件和自然环境等宏观层面,并且希望能够有面面俱到的良好发展。这与“花园城市”、“旅游城市”、“绿色城市”等特色城市有显著差别。因此,某一方面突出,并不代表城市宜居性表现就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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