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印度政府机构设置与行政官制度(一)
引用本文:黄子都,陈峰君.印度政府机构设置与行政官制度(一)[J].南亚研究,1985(2).
作者姓名:黄子都  陈峰君
摘    要:印度实行议会政府制政府机构是指除立法机构和司法机构以外的全部行政机构。行政官制度即文官制度,印度政府各部门由文官主持日常工作。本文拟分联邦政府机构、联邦各部机构、各邦政府机构以及行政官制度四个部分介绍。总统和直属总统并对总统负责的独立机构(联邦公职委员会、选举委员会、印度审计长、表列种姓和表列少数民族专员、检察长、少数民族语言专员公署)均兼有行政机构的性质,故列入联邦政府机构。鉴于总统、总理、部长会议和内阁等项,在孙士海同志所撰写的《印度国家机构简介》(载《南亚研究》1982年第2辑——1984年第2辑)已有介绍,故本文仅作扼要概述,并略作补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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