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程序法治及其实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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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丁寰翔.论程序法治及其实施[J].社会科学论坛,2007(20):23-2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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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丁寰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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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浙江万里学院法学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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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进行法治国家建设,当前应当特别强化程序法治的思想意识,改变重实体轻程序的惯例,充分尊重人之基本权利,通过程序公正来保障社会公正与和谐.程序法治是法治应有之义,实施程序法治必须树立程序理念,建立科学正当的程序法律制度,加强司法、执法过程中的程序法治程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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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程序法治 和谐社会 价值 实施 途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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