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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比较——兼谈用比较法认识社会主义制度优越性
摘    要:
比较,是最常见的认识方法。常言道:比比看看,是非自见。但把比较纳入马克思主义方法论,作为研究社会历史问题的认识原则,是恩格斯首先提出的。1893年7月14日,恩格斯致信德国工人活动家梅林,建议他在考察德国革命问题时要学会用比较法,把德国问题和法国相应时代作比较。法国是资产阶级革命最彻底的国家,在人类从封建社会向资本主义过渡阶段有历史典型性。比较德、法两国历史,对研究当时德国问题有指导意义(见《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4卷第500—504页)。在今天,用比较法认识社会问题同样有着重要意义。但是,被比较的问题因时代变化而不同了。在当今世界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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