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检索      

我国法院非讼化调解的现状与发展方向
引用本文:杨晓兵.我国法院非讼化调解的现状与发展方向[J].南都学坛,2015(2):122-123.
作者姓名:杨晓兵
作者单位:南阳医学高等专科学校
摘    要:<正>一、我国法院非讼化调解的现状我国的委托调解与国外作为司法ADR主要形式的非讼化调解在很多方面都是一致的。从各个法院运行的具体情况来看,委托调解大致有以下三种模式:(1)法院根据调解案件的需要自己组建调解员队伍的模式。法院的调解员由法院聘请,在法院从事非讼化调解工作。调解人员主要由退休法官、优秀人民调解员等人员组成。目前,这种模式在一些地区已发展为附设在法院内的规模较大的诉调对接中心。(2)由司法局选派优秀的调解

关 键 词:非讼  我国法院  调解人员  诉调对接  法院调解  民事诉讼法  发展方向  执行和解  法院诉讼  诉讼程序
本文献已被 CNKI 万方数据 等数据库收录!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