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公民“相互尊重权利”法律素质结构体系的建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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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饶世权.论公民“相互尊重权利”法律素质结构体系的建构[J].新疆社科论坛,2013(6):34-3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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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饶世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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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西南交通大学政治学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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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公民“互尊权利”的法律素质由“互尊权利”法律认知-态度-行为能力的心理发展过程与“互尊权利”的法律制度、价值观、法律行为的内容交织形成系统型结构体系,由此决定了培育公民“互尊权利”法律素质的路径、方法就是要强化理论与实践的结合,学校法制教育与社会法制实践的结合,并且注重培育“知-信-行”的结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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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相互尊重权利 法律素质 价值观 行为能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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