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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察与家庭暴力防治——中国大陆与台湾之比较
引用本文:乔素玲.警察与家庭暴力防治——中国大陆与台湾之比较[J].暨南学报,2009,31(3).
作者姓名:乔素玲
作者单位:暨南大学法学院,广东,广州,510632  
基金项目: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规划项目《法制转型的个案研究》 
摘    要:中国台湾和大陆两地通过警察防治家庭暴力的模式存在明显差异.在立法模式上,台湾采用的是专门立法模式,大陆则无专门法规.在基本态度上,台湾要求警察主动防治,大陆则属于被动应急.在职责明确程度上,台湾对警察防治家庭暴力的职责有细致而详明的规定,大陆的规定则比较原则和简单.

关 键 词:家庭暴力  警察  婚姻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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