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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竟的“繁简分流”改革——兼评2021年《民事诉讼法》修改
作者姓名:陈杭平
作者单位:清华大学法学院
摘    要:我国民事诉讼程序从粗略、笼统且以促进当事人调解为目标的“一统”结构,逐渐演进到“先简易程序(其下以速裁程序、小额诉讼程序优先),后普通程序”的“链状”结构。这是本次“繁简分流”改革的起点。此次修法的改革目标是实现多种程序平行并列的“多轨”结构,实现简案快办、繁案精办。遗憾的是,2021年《民事诉讼法》修改未能实现诉讼程序从“链状”向“多轨”的结构转型,反而存在向新“一统”结构回归的可能。未来的改革重点应聚焦于两个方面:在立案时以简便、可操作的方法识别案件的繁简,实现“分(案)”;根据独立的理念、逻辑设置不同的程序轨道,案件在各自轨道上推进并导向结案,实现“流(出)”。

关 键 词:繁简分流  简易程序  速裁程序  小额诉讼程序  普通程序独任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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