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熹的人性论 |
| |
引用本文: | 刘桂莉.朱熹的人性论[J].江西社会科学,2003(7):19-21. |
| |
作者姓名: | 刘桂莉 |
| |
作者单位: | 南昌大学哲学系,江西,南昌,330047 |
| |
摘 要: | “人性论”是朱熹以“理”为核心而建立起来的哲学思想体系中的一个重要论题。朱熹继承、发展了张载的人性二元论以及二程的“性即理也”的思想,并据此对理气、性命、道心、人心、天理、人欲、义利作了具体深入的阐释。朱熹认为“道心”为“天命之性”,“人心”为“气质之性”,并以其“理一分殊”论来揭示二者是“本与末、主与从、当然者与所以然”的关系。而在此基础上,他又提出了“存天理、灭人欲”思想主张,认为“存天理、灭人欲”的过程,就是“克己复礼”的方法和过程。
|
关 键 词: | 朱熹 人性论 道心与人心 天理与人欲 |
文章编号: | 1004-518X(2003)07-0019-03 |
本文献已被 CNKI 万方数据 等数据库收录!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