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习近平法治思想的重大原创性贡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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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韩喜平,刘一帆.论习近平法治思想的重大原创性贡献[J].社会科学研究,2022(2):1-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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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韩喜平 刘一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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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1. 吉林大学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研究中心;2. 吉林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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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项目: | 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重大项目“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人民至上’价值及实践研究”(20ZDA00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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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习近平法治思想是中国共产党在全面依法治国伟大实践中形成的最新理论成果,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马克思主义法治理论的集大成,为中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提供了根本遵循。习近平法治思想从法治与党、法治与人民、法治与治理、法治与活力、法治与改革、法治与德治等六个方面做出了原创性贡献,提出坚持党对全面依法治国的领导,揭穿“党大还是法大”这个伪命题;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法治发展理念,突出法治的人民性;把全面依法治国作为国家治理领域一场广泛而深刻的革命,突出法治的全面性;以法治效能为导向,坚持秩序与活力的有机统一;协调改革与法治的关系,强调凡属重大改革要于法有据;坚持法治与德治相结合,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法治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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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习近平法治思想 全面依法治国 人民性 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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