践行“八荣八耻”构建和谐社会 |
| |
引用本文: | 李新会.践行“八荣八耻”构建和谐社会[J].新世纪领导者,2006(4):16-17. |
| |
作者姓名: | 李新会 |
| |
作者单位: | 济南市公安局经侦支队 |
| |
摘 要: | 胡锦祷同志提出的“八荣八耻”,精辟地告知人们该以什么为荣,该以什么为耻,言简易赅,寓意深刻,为全社会树起了一个新的道德标尺。它就像一面镜子,映照着每个公民的一举一动:它还像一位法官,考问着每一个公民的道德良知;它更象一股清风,净化着整个社会的道德风气。社会主义荣辱观是在我国经济建设取得了巨大成就,全国党员先进性教育积累了丰富经验的基础上提出的精神文明建设目标;是在当前我国所面临的国际经济、政治格局的大环境下进行的凝聚力动员;是我国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高质高效完成“十一五”规划的必然要求。
|
关 键 词: | 社会主义 和谐 党员先进性教育 “十一五”规划 践行 道德良知 精神文明建设 寓意深刻 经济建设 国际经济 |
本文献已被 维普 等数据库收录!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