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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织大病医保民生网彰显为民执政新理念关注我国“大病医保”惠民政策亮点工程
摘    要:2012年8月30日,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卫生部、财政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民政部、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开展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工作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正式公布。《意见》指出,在基本医保已报销基础上,对城乡居民因患大病发生的高额医疗费用再次报销,要求实际报销比例不低于50%。这意味着由政府主导、商业保险机构承办的大病医保制度将全面铺开。有分析认为,该《意见》的公布,意味着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的情况将得到有效缓解。其中规定“所需要的资金从城镇居民医保基金、新农合基金中划出,不再额外增加群众个人缴费负担”、“政府出资购买商业保险”、“报销可超出基本医保政策范围”等成为该《意见》的诸多亮点。9月3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卫生部、财政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民政部、保监会等六部委在北京联合召开开展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工作电视电话会议,贯彻落实《关于开展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工作的指导意见》文件精神,启动和部署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工作。此前就在7月19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国务院副总理、国务院深化医改领导小组组长李克强在京主持召开医改领导小组第十一次全体会议。要下决心把大病医保纳入全民医保,拓展延伸基本医保功能。他强调,建立大病保障制度,要创新机制,把基本医保与商业保险结合起来,相互衔接、功能互补。9月11—13日,2012年夏季达沃斯论坛在天津举行,卫生部部长陈竺在可持续的卫生体系分论坛上表示,到“十二五”末,也就是2015年,中国大多数大病都能够得到有效保障和有效救治。“有什么别有病,没什么别没钱”,但既有病又没钱该怎么办?网民为大病医保新政的出台叫好,更为六部委积极引导贯彻落实的实际行动鼓掌。网民说,大病医疗保险将有利于中低收入者,但地方政府须尽快落实,相关细则须尽快出台。大病医保政策为何在此时推出?参保人从中到底能获得多大的实惠?《意见》中诸多亮点备受关注和热议,同时也不乏质疑的声音。本期《非凡的博客》将对大病医保新政提供全面解读。

关 键 词:医保制度  惠民政策  为民执政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保民生  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  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  国务院副总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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