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我国旱灾防治法律体系之不足与完善——比较法的视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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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秦鹏 李亚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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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项目: | 基金项目: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重大项目“旱灾防止法律机制研究”(CDJSK100196)、国家社科基金课题“我国旱灾防治法律体系研究”(12XFX013)阶段性成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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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摘要]美国及澳大利亚等国在旱灾防治方面积累了较为丰富的经验:确立预防为主的立法理念、形成相对完备的旱灾防治法律体系及制定专门的《国家干旱政策法》。这些国家在旱灾防治立法方面的经验值得我们学习和借鉴。我国的旱灾防治法制建设,应该以生态文明为终极目标,以风险管理为核心,突出对干旱的预防性管理,建立调控干旱全过程和系统化的旱灾防治法律制度体系。在旱灾防治立法的制度设计方面,应尽快完善防旱抗旱法律体系,制定专门的《防旱抗旱法》、加强与旱灾防治相关法律法规的建设及加强旱灾防治之间的国际合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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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关键词]旱灾防治立法;国际经验;法律体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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