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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加坡《放贷人法案》及其对我国民间借贷立法的启示
引用本文:赵,莹,雷兴虎.新加坡《放贷人法案》及其对我国民间借贷立法的启示[J].江汉论坛,2014(6):132-135.
作者姓名:    雷兴虎
作者单位: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法学院;
摘    要:为加强对弱小借款人的保护、民间借贷活动的监管,新加坡于2008年通过了《放贷人法案》修正案,并在2010年对其进行了重新修订。该法案主要规定了放贷业务的领牌、运行、监管和诉讼等制度。我国放贷人法案尚未出台,调整民间借贷的法律规范,主要分散于各种层次的法律法规中。我国有必要借鉴新加坡《放贷人法案》的规定,在民间借贷准入、运行、监管和退出四个方面建构民间借贷的立法体系,制定统一专门的法律,以促进民间借贷健康发展,防范金融风险。

关 键 词:民间借贷  新加坡《放贷人法案》  启示  立法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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