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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唆、帮助他人自杀独立定罪的法理探析
引用本文:何彩萍.教唆、帮助他人自杀独立定罪的法理探析[J].榆林高等专科学校学报,2005,15(2):29-33.
作者姓名:何彩萍
作者单位:榆林学院社科系 陕西
摘    要:近年来,自杀事件呈上升趋势。在我国,自杀一般不构成犯罪,但造成自杀的原因复杂,其中不乏教唆、帮助者的恶意行为。教唆、帮助自杀具有极大的社会危害性,但因刑法无明确规定,对其刑事责任的认定较为困难。学界、司法实务界倾向以故意杀人罪对该行为定罪处罚。但笔者认为,教唆、帮助他人自杀的行为与故意杀人具有实质的不同,故应独立规定为犯罪,并就此初步提出了自己的立法构想,以抛砖引玉,期望对立法完善略有帮助。

关 键 词:教唆自杀  帮助自杀  独立定罪
文章编号:1008-3871(2005)02-0029-05
收稿时间:12 10 2004 12:00AM
修稿时间:2004年12月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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