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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氹”字的规范处理
作者姓名:王卫兵
作者单位:安徽大学文学院,合肥,230039
摘    要:“凼”与“氹”一直被视为异体字关系,根据“留一弃余”的异体字规范原则,我国学界普遍倾向留“凼”弃“氹”.文章认为应将“凼”与“氹”作为不同字种看待,并以三方面理由说明留“凼”弃“氹”不可取.

关 键 词:“凼”与“氹”  异体字规范  保留“氹”的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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