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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实行高龄津贴并建立养老水平同步增长机制
引用本文:刘宝森,邓卫华.山东实行高龄津贴并建立养老水平同步增长机制[J].中国社会导刊,2012(2):7-7.
作者姓名:刘宝森  邓卫华
摘    要:山东省从今年1月1日起在全省实行高龄津贴,并建立养老水平同步增长机制。 山东省最新印发的《山东省优待老年人规定》提出,从2012年起将百岁以上老年人长寿补贴标准提高到每人每月不少于300元,所需资金由省、市、县按现行经费负担渠道解决。有条件的地方可将高龄津贴范围扩大到80周岁以上老年人。

关 键 词:增长机制  山东  津贴  高龄  同步  养老  老年人  补贴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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