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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熹"存天理灭人欲"理论的重新认识
引用本文:吴长庚.朱熹"存天理灭人欲"理论的重新认识[J].江西社会科学,2009(12).
作者姓名:吴长庚
作者单位:上饶师范学院朱子学研究所,江西上饶,334001
摘    要:朱熹的"存天理灭人欲"说不是封建礼教,而应当是人文礼教."天理"是指千百年来人类社会所规定的共同遵守的道德原则,是公正是非之心,是天地本善之心."人欲"就是心的疾病,是私欲,是追求过度的物质享受.朱熹充分理解了古圣先贤推行人文教化的要旨.将它高度概括而提出"存天理灭人欲"这一命题."灭人欲"不是要扼杀人性、灭除性欲、食欲、爱欲等,正常合理的"人欲"就是"天理"."存天理"是向善,"灭人欲"是去恶.通俗地说,"存天理灭人欲"就是加强道德修养以防范个人欲望的过度膨胀,维护社会、道德、政风和民风的和谐与美好,这归根结底还是人性修养问题.它不仅是宋明理学做人哲学的经典总结,还是中华文明思想精髓的经典总结,也是当今社会反腐倡廉的理论借鉴.

关 键 词:朱熹  存天理灭人欲  重新认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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