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公司法最低注册资本制度改革研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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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张贤为.新公司法最低注册资本制度改革研究[J].赤峰学院学报(汉文哲学社会科学版),2015(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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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张贤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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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兰州大学 法学院,甘肃 兰州,73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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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新《公司法》将注册资本由实缴制改为认缴登记制,取消了最低注册资本限额的规定,放宽了注册资本登记条件,简化了登记事项和登记文件,降低了公司设立的门槛。文章通过对新《公司法》改革最低注册资本制度这一内容进行解读,分析改革背后的原因,并对为保证改革后新法的顺利实施需要完善哪些相关配套制度和措施提出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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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公司法 最低注册资本制度 改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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