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 | 取消农业税对各级政府和各地区财政的影响是不平衡的。本文利用2001年的统计数据,证明在中央、省、地市和县乡四级政府中,唯有县乡财政受到取消农业税的严重影响。本文依据各地区对农业税的依赖度和经济发展水平,计算出各省级行政区财政受取消农业税影响程度指数,并利用这些指数,把31个省级行政区划分为四类。在第一、二类行政区,取消农业税对财政没有影响或影响较小;在第三、四类行政区,取消农业税则造成明显的消极影响甚至严重的消极影响。中央政府应当把取消农业税后的补偿性财政转移支付投向县乡基层政府,并在地区分配上向第三类、特别是第四类省和自治区倾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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