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代官员“忠”谥考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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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李,佳.明代官员“忠”谥考论[J].求是学刊,2014(2):160-16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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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李 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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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1.吉林大学文学院中国史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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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在明洪武至崇祯朝,可得确证谥"忠"官员共计121人。赞襄军务,以至殁于战阵,敢于谏诤,甚至不惜以死感动君心,这构成官员获"忠"谥的最主要缘由,亦为"忠"之精神的主要表现形式。愈近晚明,明人以谏为忠的观念愈发清晰。同时,亦有部分官员因君臣关系相得而获"忠"谥,相对战与谏而言,其谥"忠"缘由较为模糊,君主的个人意愿在其中发挥了较为重要的作用。在明人的观念中,"忠"指向官员不惜牺牲生命以坚守政治原则的行为取向,臣这一政治角色确有忠君之内涵,然其旨归不限于对君主个人意愿的服从。"忠"被视为臣道的一种理想境界,构成官员在政治道德层面的自励目标。"忠"谥则将这种境界聚焦于可供效仿之典范人物的言行,既是"忠"之精神的表征,又构成一种促动官员尽忠的外部激励手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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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忠 谥号 明代 政治原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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