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 | 今年,对于中国人民来说,既是一个吉祥的年份,也是一个幸福的开始。清明、端午、中秋各放假1天,连续工作1年以上可享受带薪年休假,个税起征点上调400元,法律严禁就业歧视,劳动合同法使自己的权益更有保障,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标准继续上调,城市低收入家庭可圆"安居梦",医疗保障进一步覆盖城乡,城乡免费义务教育全面实施,农民买家电有机会获得财政补贴,农民工也可买春运往返火车票……细数这一系列看得见,摸得着的幸福,可以说是中国政府对咱老百姓的关爱,能想到的都已经想到了。而对于广大企业,2008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企业所得税法》(以下简称"新税法"),首次将内资和外资企业平等对待,并把企业所得税纳税税率从33%减至25%,既体现出中国政府对贡献者们的尊重,更是国家为广大建设者送出的一份价值数千亿元的豪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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