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法律人才培养模式的反思与创新——以法学实验实践教学改革为视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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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王琦.我国法律人才培养模式的反思与创新——以法学实验实践教学改革为视角[J].海南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2011,29(5):128-13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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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王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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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海南大学法学院,海南海口,57022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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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改革开放以后,我国的法律人才培养有了长足的发展,法律人才培养以“专业细化的分别培养”模式为主,对满足我国的法律人才需要发挥过积极作用。但是,随着司法现代化进程的加快,社会对法律人才的需要也有了新的变化,原来的法律人才培养模式的弊端日益明显,包括:高等院校作为法律人才培养的基地,不同层次和类型的法学教育目标定位不清;忽视实践能力的培养;缺乏人文教育等。通过考察国外的法律人才培养模式,可以发现,国外比较注重知识、能力、素质三者的有机结合,教学方法丰富、灵活,重视职业道德和职业技能训练。我国的法律人才培养模式应当借鉴国外先进经验,结合我国实际,明确培养目标,改革课程体系,转变教学方式,完善评估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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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法律人才 培养模式 实践教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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