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晚清沪杭甬铁路对英借款刍议
引用本文:黄文.晚清沪杭甬铁路对英借款刍议[J].牡丹江师范学院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07(4):50-52.
作者姓名:黄文
作者单位:扬州大学,江苏,扬州,225002
摘    要:1898年,英国根据既定的"长江流域铁路系统"的计划,对总理衙门提出苏杭甬铁路必须向英国借款的要求,盛宣怀与怡和洋行订立了<苏杭甬铁路草约>.到1905年,江浙两省自办苏杭甬铁路的要求得到商部的支持,开始筹款筑路.至1908年,商办铁路却多无起色,清政府逐渐认同借款官办的方式.在英国公使的不断施压下,外务部、邮传部与英商订立了<沪杭甬铁路借款合同>.

关 键 词:<苏杭甬铁路草约>  苏杭甬铁路商办  <沪杭甬铁路借款合同>
文章编号:1003-6121(2007)04-0050-03
修稿时间:2006年10月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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