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宜频繁调整乡镇领导班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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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江波. 不宜频繁调整乡镇领导班子[J]. 领导科学, 2004, 0(13): 22-2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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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江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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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中共江苏灌云县委组织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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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全国人大十届二次会议通过的宪法修正案规定, 乡镇人大由原来的每届任期三年改为每届任期五年。这个修正案明确地表达了这样的信息:乡镇领导班子不宜频繁变动。一个地方的领导班子稳定与否,直接关系到当地经济社会能否快速、健康与可持续发展。反观目前有些地区的乡镇干部, 许多在届中或提拔或交流,还未到任期届满,早已是“人面不知何处去”。乡镇领导班子频繁调整,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负面影响。 一、频繁调整不利于乡镇工作的正常开展。一个乡镇的工作不仅自成体系,而且其间关系错综复杂,稍有差池就会影响全局。首先,班子新来人员需要一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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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eading Groups at Township Level Are Not Suitable for Frequent Adjustment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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