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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生态治理主体结构及现代性重构
作者姓名:孙东山
作者单位:辽宁师范大学 马克思主义学院,辽宁 大连116029
摘    要:在生态治理过程中,治理主体属性是生态治理合法化的重要基础,它直接关系到生态治理行为方式和评价依据,因而成为生态治理研究的热点之一。自然界的先在性是生态治理主体存在的前提,它从根本上奠定了生态治理实施的场域,然而生态治理主体内部却存在群体与个体之间的张力。实际上,生态治理主体的合理性建基于群己关系,并根据这种普遍关系的伦理性赋予生态治理行为的合法性。为此,需要从有机思维角度重构生态治理主体的行为规范,即立足于人类社会聚焦于生态消费观念及其行为。

关 键 词:生态治理  主体合理性  有机治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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